來源:希臘移民網
時間:2024/09/02 04:07:32
經過主申請人成功辦理希臘移民后,家屬也希望前往希臘團聚。實現這一目標需要遵循一系列固定要求和程序。在希臘移民法規下,附屬申請人與主要申請人齊心合力提交需求的申請資料是關鍵所在。對于想要團聚并獲得希臘永久居留身份的家庭成員,以下是申請條件及程序:
1.主要申請人購買希臘房產可獲得永久居留身份。
2.配偶、21歲以下子女、以及雙方父母可以一同申請團聚移民。
3.無犯罪記錄。
申請希臘團聚移民的具體步驟如下:
一、通知律師按移民局現行排期與移民局預約,確定附屬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的時間段(1至2個月)。
二、在入境申請材料預約時間結束后的3個月前,即開始準備申請材料(1-3個月)。
三、申請申根簽證并準備簽證。簽證通常在提交后10至15個工作日頒發,需遵守大使館特定的使用時間規定(15-20個工作日)。
四、根據預定時間抵達希臘,提前2至3個工作日在希臘登陸,簽署必要文件(1-2個工作日)。
五、在律師協助下,提交移民申請材料并按照預約時間進行指紋采集(1個工作日)。
六、提交完移民申請材料后,等待移民局的批準,需回國等待批準結果(2至3個月不等)。
七、移民局批準獲得希臘永久居留證后,成功解決移民團聚問題。
以上是申請希臘團聚移民的流程和注意事項,確保家庭團聚的愿望能夠順利實現。希望這一指南能為您提供幫助,讓您和家人順利邁入新的生活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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